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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22 20: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上海
这个事情很出名,大家先不要百度搜。

女司机驾驶号牌为辽A小型轿车,沿惠农区110国道快车道由北向南行驶至事发地点110国道1152公里+860米处,与对向车辆会车时发现一男子(朱某某)由东向西横过110国道,由于距离太近,申某向左打方向,所驾驶的车辆右侧大灯处与朱某某发生碰撞(请注意,此时无人知道朱某某是否死亡)。


发生事故后,申某没有及时停车进行施救而是驾车逃离现场,十几分钟过后,申某通过电话联系其丈夫雷某某,说刚撞了行人没有停车,丈夫雷某某劝申某返回事故地点查看,申某返回现场后看到行人已经死亡,于是选择报警,还撒谎是过路司机。后来被警察识破。


但是警察在分析的过程中,发现死者明显有二次碾压的情况。最后抓到了男司机常某某,驾驶着重型半挂牵引车碾轧死者,行者记录仪显示:常某某在驾驶重型半挂危货牵引车经过事发路段时明显发现有一人躺在路中,并且嘴中喊出:“人,人,人”的声音,而且车内视频明显有碾压造成颠簸的画面,而驾驶员常某某在发生碾压后连夜驾车逃逸。


问题来了,你们觉得谁的罪行更重,各会被如何判刑?



发表于 2021-5-23 18:4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上海
肇事逃逸,肯定是有问题的!

第二个发现有人 不采取措施,也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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